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展品进出口需要注意如下几个步骤:
1、报关。
2、 装运。
3、商检及保险。
4、发出装运通知。
5、运输组织持提单运输。
6、展品在展地海关的进口。
7、通知参展商或其国内代理。
8、运输提单制作,审核及交纳。
9、制定运输单据,出口展品报关单一式三份。
10、组织者或其代理人向海关交验展品核销清单一份。
11、受托人持清单一式两份,准备报关托运,租船,订舱。
12、参展商或者其代理及时通知展览地的组织者及当地代理。
13、参展商将自己的展品同有关展品的基本信息的清单交给代理人。
14、代理人持核销单及出境许可证,自己运返,或是由专业运输机构托运。
15、展品最后运抵参展商所在国,由代理核销开始时运出展览的记录,如果销售部分展品或者其附属品,应缴纳出口税,放行或者到第三国继续展览。
16、展览会闭幕后,根据原则,大部分的展品及其附属品,都要全部复运出境或者到第三国继续展览,对于转为正式进口的展览品,海关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进口手续,缴纳各项税费和其他费用。